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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开庭姚策放弃30

发布时间:2022-9-5 13:00:47   点击数:

周兆成律师和姚策生父母

封面新闻记者陈彦霏

1月26日上午9点,“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开庭。此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11组证据,首次向法院提交了姚策的最新病历,全面披露了姚策病情不乐观的近况。

周兆成律师称:“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我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第一、28年的错换事件给姚策以及父母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能够弥补其创伤;第二、医院对姚策患癌是否应该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比例。”

据了解,庭审前姚策已立遗嘱,主要是写给家人和孩子,目前暂不予公开。

姚策放弃30万治疗费诉求,其养母将另行起诉

周兆成律师介绍,此案的难点是侵权诉讼背后夹杂着名誉权纠纷,错换人生年案件发生在28年前,由于历史久远以及医院管理漏洞、文件档案管理不善,加之相关医护人员也已经退休或离职,从而导致错换事件很多事实的确难于查清。“因为不能查清,导致谣言满天飞,从而使本案上诉人也遭受网络暴力以及名誉权受到极大的伤害。”周兆成律师说。

据了解,二审庭审中姚策书面请求放弃了30万元的治疗费用诉求,上诉请求变更为:撤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豫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幼时(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元。

据了解,之所以姚策要求放弃这一上诉请求,是因为姚策感恩养母许敏女士对此28年的养育之恩无以回报,所以在自己的诉讼中放弃这一请求,由其养母另行起诉。“由于二审我们放弃这一上诉请求,我们上诉金额由于以前万,变更为万。”周兆成律师说。

医院

医院调解称赔偿不超过60万,姚策写《绝笔信》

据了解,此案于年9月11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当年医护郑医生、耿护士未能出庭作证。开庭争议焦点主要有“诉讼时效”、“感染因果关系”及“医院所受管辖问题”三点。9月25日“错换人生28年案”将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院再次开庭。

经历过一段漫长的诉讼后,年11月25日,法院反馈了医院的《最新调解意见》,医院同意最多不超过60万赔偿。此前,原告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医院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抚养非亲生子抚育费28万、已产生医疗费74万及判决后医疗费等共计约万元。

此案代理律师周医院赔偿协调结果一事,并透露就当时姚策身体状况,医生曾告知姚策换肝可能性很小,得知调解结果后,姚策写了《绝笔信》。

姚策写下《致医院院长张祎捷的绝笔信》,信中写道:医院的病床上,眼睛绝望的盯着天花板,感觉空气里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医生告诉我,我现在已经不可能换肝了。只能保守治疗,我知道我身体里的癌细胞已经侵蚀了我的全身,每天疼痛加剧,如万千蚂蚁般的蚀骨。止疼片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效果了,刚刚注射完吗啡,医院里只能等死!

在信快要结束时,姚策写出了他两个“不甘心”:我不甘心为什么“28年前,医院,发生了如此荒唐的“错换人生事件”,导致我和我的亲生父母骨肉分离、天涯一方;让我一个地地道道的河南人,硬生生的变成一名江西人。

我不甘心为什么“28年前,我在医院出生,医院明明知道我生母是乙肝患者,却没有给我注射最为宝贵生命第一针-乙肝疫苗,导致我现在年纪轻轻,罹患肝癌、只能默默等死!

医院赔偿76万元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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