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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3/12/13 9:08:45   点击数: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总体规划、评估、建设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数据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参与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体系;承担全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管理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等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号。

(二)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为组织实施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和再次鉴定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参与对市(地)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业务指导。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1号。

(三)黑龙江技师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9号。

二、招聘计划

(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黑龙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5名。

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为年应届毕业生,并在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待遇保障

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邮箱为srst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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