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9点半,前新京报记者刘名洋诉深圳市智微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新浪微博的代理人与深圳市智微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伍晓威作为两方被告出庭。庭审长达50分钟,双方交换了证据,案件将择日再审理。
刘名洋举证,其在报道“错换人生28年”事件过程中,微博用户“掌上智微”多次发表言论,称“刘名洋写的文章为洗地文,并称刘名洋为‘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姚策的遗孀熊磊提供生理服务。”刘名洋针对“掌上智微”的言语攻击向微博进行投诉,审核未通过,被反驳后,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此次庭审中,新浪微博并未提交任何证据,其表示,目前已将“掌上智微”发布的关于刘名洋的3篇侵权微博删除。
“之前搜索还能查到,显示的是作者设置内容不可见,现在已经检索不到了。”刘名洋表示,这个信息对他来说非常重要,平台方整体态度还比较诚恳。
刘名洋的代理律师刘琳表示,法庭上,被告深圳市智微技术有限公司自行提供了15份证据,但是并未直接否认刘名洋提出了6项指控侵权证据。
深圳市智微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伍晓威认为,刘名洋曾在报道“错换人生28年”事件时存在不妥之处,希望自己能在网上说句公道话。
“他所引用的证据大部分都是来自于许敏的微博,从他的字里行间中可以感觉到他更偏袒于许敏,可能想替许敏发表一些言论吧。”原告代理律师刘琳说到。
上午11点,“掌上智微”再次通过微博发声,“今天庭审只是证据交换,已结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
“总体来说这次审理比较顺利,如果说10分把握,现在有8.5分,”代理律师刘琳说,今天庭审双方并未针对提供的证据展开辩论,案件将择日审理,刘名洋将继续采取行为保全。
来源大象新闻